威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仲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订全市仲裁工作规则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仲裁案件的受理、立案、审理、调解等工作。
(三)负责仲裁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仲裁事务的咨询服务工作。
(四)负责仲裁员的管理、培训工作。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