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花石间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2025)威仲字第0365号申请人李守元与你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威仲字第0365号决定书。本决定已于 2026 年6月29日生效,请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委领取上述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