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涉外仲裁交流对构建全方位开放格局的重要意义——陈磊教授在跨境商事仲裁实务交流活动上的讲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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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交流意义是比较重大的。主要是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看待这个问题。 第一,涉外仲裁的交流,是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手段和举措。在当前全球的产业链、供应链和国际投资网络日益融通的情况下,能否提供一个国际可以信任的争议解决机制,是衡量开放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 第二,涉外仲裁的交流,是优化营商环境,增加国际公信力、增进国际互信的重要支撑。通过涉外仲裁的交流,大家可以互相增进了解,消除对不同法域仲裁事业发展的一些误区和偏见,也使得中国仲裁机构能够走出去,进行跨法域、跨文化、跨宗教的一种交流。 第三,涉外仲裁的交流,有助于服务企业出海和一带一路项目的法治建设。近几年,企业出海、涉外法治人才建设都上升为国家战略,培养仲裁机构的公信力,让中国的仲裁机构走出去,让国外的仲裁机构到中国来,这样会给我们很多企业出海提供保驾护航的作用。 第四,涉外仲裁的交流,有助于培养我们的涉外法治人才。因为一切的制度或者战略的核心是落实在人才建设上,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涉外仲裁的交流,培养不仅深耕中国法律文化,并且能够进行跨文化有效交流的法治人才。他有比较法的知识,有跨国交流的能力,最终能够做到近悦远来、有亲和力,这也是增加我们国家法治国际形象的一个举措。 第五,涉外仲裁的交流,是提升我们国家参与国际规则的重要助推器。我们国家改革开放持续推进,经济发展成就举世瞩目,在国际规则体系中,不能长期处于参与者地位,要通过加深涉外仲裁交流,推动国际国内制度文化上的融通,能够助力我们国家的法律服务共同体转型升级,从制度的参与者变成制度的影响者。 中国的仲裁机构现在发展非常迅猛,已经出现了若干头部仲裁机构,案件数量、涉外案件数量、办案语言是英文的数量都日益增多,最近几年的进步是非常瞩目的。通过仲裁的一种交往或者学习交流,让我们中国的仲裁员能够真正在国际的仲裁机构、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机制里崭露头角,能够参与他们的仲裁程序。不管是担任专家证人、代理人,还是担任仲裁员,这个应该是当前我们要发展的一个主要的目标。 陈磊教授简介:陈磊教授自2026年8月起,出任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比较法讲席教授、李启鸿中国政治学讲席教授,并兼任曼彻斯特中国研究院院长。履职曼大之前,他曾任杜伦大学国际仲裁与中国法讲席教授(2020—2026)、杜伦法学院副院长(2024—2026),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20—2025)、中国法与比较法中心主任(2018—2020)。陈教授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2024年受聘),先后于 2024年当选欧洲科学与艺术学院院士、2026年当选欧洲科学院院士(MAE)、2021年国际比较法科学院Titular Member。目前他还兼任上海交通大学访问特聘教授、山东大学兼职讲席教授。 他是伦敦仲裁员事务所Newmans Row的独立仲裁员。在英格兰内殿法律学院取得大律师资格,主要研究方向为比较民商法、国际仲裁与商事争议解决。 在仲裁领域,陈教授是多家国内知名仲裁机构在册仲裁员,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MAC)、威海仲裁委员会等;同时受聘担任多家国际顶尖仲裁机构仲裁员,涵盖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国际商会仲裁院(IC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迪拜国际仲裁中心(DIAC)、阿布扎比全球市场仲裁中心(ADGM)、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ACICA)、吉隆坡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韩国商事仲裁协会(KCAB)。此外,他还担任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专家调解员、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战略指导委员会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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