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威海仲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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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7日,第六届威海仲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副市长袁志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仲裁委秘书处党组书记倪国良通报了威海仲裁委员会2024年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仲裁委秘书处秘书长于国胜就《威海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威海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威海仲裁委员会收费办法》三个文件草案的起草、修订及论证情况做了说明。会议审议通过了三个文件,决定于202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袁志勇肯定了第六届威海仲裁委员会取得的工作成绩,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个提高”的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仲裁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仲裁工作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应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服务大局,聚焦市场主体需求,推进仲裁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二要提高服务能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仲裁力量。要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有新作为,继续推动“4+1”专业化发展方向,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要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有新作为,把仲裁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中促进仲裁制度向纵深发展;要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有新作为,本着“调解优先、能调尽调、以调促和”的理念,维护社会稳定。三要提高仲裁认知度,让更多市场主体运用仲裁制度。要积极与企业、行业协会等市场主体对接,常态化开展走访活动,引导市场主体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要在仲裁服务中宣讲仲裁制度,利用国际仲裁院等平台,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市场主体普法释理;要创新仲裁制度宣传方式方法,开展仲裁公益宣传、主题宣传活动,普及仲裁法律知识。四要提高专业化水平,扩大仲裁工作影响力。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适合威海特点的市场化、专业化发展道路和模式;要提升仲裁服务质量,优化办案流程,做好仲裁保全、执行等工作,探索涉外仲裁队伍培养;要强化底线思维,始终把公平公正作为仲裁工作的生命线,让每一位仲裁员和办案秘书都能坚守好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不断提升威海仲裁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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