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需提交的材料 | ||||
| ||||
感谢您选择威海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解决机构,我们全体工作人员将运用专业法律知识为您提供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当事人正确行使仲裁权利,提高工作效率,现将当事人申请仲裁在立案时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告知如下: (一)自然人: 1、普通程序(标的额500000元以上):仲裁申请书5份(原件),证据材料5份,仲裁协议5份,当事人身份信息1份(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申请人身份材料证明等)。 2、简易程序(标的额500000元以下):仲裁申请书3份,证据材料3份,仲裁协议3份,当事人身份信息1份(内容同上)。 (二)法人: 1、 普通程序(标的额500000元以上):仲裁申请书5份(原件),证据材料5份,仲裁协议5份,当事人材料信息1份(包括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申请人身份材料证明等)。 2、 简易程序(标的额500000元以下):仲裁申请书3份,证据材料3份,仲裁协议3份,当事人材料信息1份(内容同上)。 (三)金融机构借款及其担保合同争议、信用卡争议案件: 1、 普通程序(标的额50000000元以上):仲裁申请书5份(原件),证据材料5份,仲裁协议5份,当事人材料信息1份(包括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申请人身份材料证明等)。 2、 简易程序(标的额50000000元以下):仲裁申请书3份,证据材料3份,仲裁协议3份,当事人材料信息1份(内容同上)。 (四)保全情形: 1、2份保全申请书(原件:1份落款为威海仲裁委员会,1份落款为被申请人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2、在上述(一)、(二)所需准备材料的基础上另+1份仲裁申请书+1份证据材料。 注意事项: 1.立案时需携带证明双方基础法律关系的合同原件以备验。 2.被申请人人数+1,则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相应+1。 3.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需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补充完整。 4.以上材料均使用A4白纸。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