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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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2020年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安排,现将2020年度威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来,秘书长郝芳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加强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建立约束机制、狠抓案件质量,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努力发挥仲裁作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重要作用。威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在提升仲裁办案质效、对外推广仲裁制度、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等各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基本情况 截至今年11月10日,威海仲裁委和诉裁对接调解中心共受理各类民商事仲裁案件842件,争议标的额55655万元。 案件主要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和借款合同纠纷为主,其中商品房买卖纠纷148件,标的额约为5025万元,借款合同纠纷33件,标的额约13430万元,另外还涉及委托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等20余类。 目前,已调解、和解案件169件,案件调解率达37.7%。 二、主要工作 (一)立足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大局。近年来,威海市委市政府围绕转型发展、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我们坚持有作为才有地位,积极服务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在提升服务水平中提升仲裁工作的地位。 1、疫情防控期间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我们第一时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外发布了《威海仲裁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紧急通告》,全体干部职工在持续支援社区一线开展防控、排查、宣传、劝导工作的同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大力推进网上立案、远程视频庭审,降低当事人出行风险;利用新设的“威仲论坛”“威仲直播”栏目、设立微信群等方式在线服务企业;走访调研企业,实地探访了解疫情期间企业面临的困难,邀请仲裁员前往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2、充分发挥仲裁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优质、高效、便捷的仲裁法律服务,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备要素之一,对于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威海仲裁委积极选拔和培养具有境内外法律知识、国际经贸常识和外语能力的仲裁员,加大从境外选聘仲裁员力度和比例,同时修订和完善《仲裁规则》,提升涉外案件的办理能力;采取走访、座谈、建立微信服务群等方式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咨询的“绿色通道”,有效促进企业经营的规范化和健康化发展;积极尝试市场化调解,探索多元化解纠纷;制定《威海仲裁委员会关于发挥仲裁优势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为市场主体提供公正、高效、便捷、成本可期的仲裁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联合制作第七期《仲裁时刻》,以保护公司小股东的权利为主题,进行法律宣传;第三期“威仲直播”以“通过仲裁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为题,宣传知识产权保护。今年的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我们分别以答题人、场外后援身份参加了“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知识产权穿凿保护和运用指标”“执行合同指标”的评价考核,按照考核内容认真准备提供考核材料。 3、积极服务城市国际化战略。充分发挥仲裁对外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引进国际高层次人才服务政府决策,今年,借威海仲裁委员会换届之际,通过多种渠道联系了俄罗斯、韩国、巴西、法国、英国等法律人才作为仲裁员候选人,第六届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港澳台及涉外仲裁员达到37名,提前超额完成了《威海市城市国际化战略推进工作方案》规定的2025年聘请外籍及港澳台仲裁员31名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山东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联盟,与全省兄弟仲裁机构联合成立山东国际仲裁中心,择优向司法厅推荐了六名仲裁员作为“山东省涉外仲裁服务百人团”人选。 4、积极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科学化。结合威海实际,着眼于服务的广度,优化市区工作站建设,当事人可以就近获得仲裁服务。与多部门联合,在道路交通、医疗卫生、保险、金融、房地产、物业管理、建设施工等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仲裁推广网络,构建共同参与纠纷解决的工作格局;着眼于服务的深度,深入到企业讲解争议避免和纠纷解决的知识,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着眼于服务的精准度,疫情期间,与商务局、中小企业协会、房地产协会联合,通过微信群收集、整理、解答企业法律问题,引导企业疫情期间依法有序的开展复工复产。在“六治一网”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中,寻求仲裁的独特位置,与中级法院、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诉裁调三位一体商事纠纷快速解决机制的意见》,发挥仲裁在商事纠纷解决中的核心作用。 (二)探索商事调解,履行社会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威海的诉裁对接调解工作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自今年6月威海市区四家基层法院向威海仲裁委正式推送“诉前调”案件以来,截至10月31日,威海诉裁对接调解中心已接收法院推送的案件496件,调解成功102件,标的额1400余万元。 1、健全诉裁对接调解的外部架构。2019年年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启用。我们第一时间与威海中级法院沟通,于2020年3月30日联合制定了《关于诉裁对接促进民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的意见》。根据该文件精神,威海仲裁委员会诉裁对接调解中心迅速成立,并于4月14日入驻威海市文登区法院调解平台试运行。4月22日,威海仲裁委员会诉裁对接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在威海市文登区法院举行。次日,威海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介绍了有关情况。随后,诉裁对接调解中心陆续与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环翠区法院、威海中院的调解平台对接。威海仲裁委员会诉裁对接调解中心在威海市区的四家基层法院全部挂牌,标志着威海诉裁对接调解工作全面推开。 2、规范诉裁对接调解的内部流程。诉裁对接调解中心无单独的编制、人员,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四个业务科室分别对应四个基层法院,接收法院从网上推送的“诉前调”案件。为确保诉裁对接调解工作行的通、走的远,仲裁委秘书处主动作为,大胆突破,对仲裁内部运行机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重点解决调解与仲裁程序衔接、仲裁确认法律依据以及建立诉裁对接案件卷宗、提高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等方面的问题,修订完善了《收费办法实施细则》和《仲裁员报酬给付办法》。同时,提出了线上调解和线下调解相结合、指定仲裁员调解和指派律师事务所调解相结合、在法院调解和在仲裁机构调解相结合,针对不同案件情况,灵活运用不同方式。 3、协调多部门无缝对接。为避免工作的盲目性,仲裁委多次与各法院座谈,针对推送的案件的类型、诉前和诉中保全程序的适用、“串案”的办理方法等进行沟通,以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同时向律师、企业、行业协会宣传诉裁对接调解工作。在保险行业改革之际,威海保险行业协会与仲裁委、法院召开专题会议,29家财险公司与威海仲裁委达成协议,将交通事故保险纠纷交给调解中心调解。 (三)多渠道广宣传,全面提质增效。当前,社会不熟悉、不了解、不认可仍然是制约仲裁事业发展最大的瓶颈。对此,我们创新方式,主动出击,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仲裁社会认知度和公众选择率。 1、广泛深入企业,开展仲裁宣传。新冠疫情以来,我们打造了“威仲直播”栏目,邀请仲裁员刘秀峰、于振强分别以“2020公司如何战‘疫’”“通过仲裁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为题为企业进行了法律讲座,同时私募基金的投资流程、疫情期间税收政策两期直播讲座已准备就绪。我们积极联系走访企业,采用上门走访、邀请座谈、召开法律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与文旅集团、威建集团、产投集团、城投集团等多家企业进行沟通,宣传仲裁法律制度,解答企业遇到的难题。我们与房地产协会合作,两次为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法律讲座和座谈;与工商联共同组织“商会仲裁开放日活动”;与保险协会联合组织保险公司召开会议,就利用仲裁及诉裁对接调解解决保险纠纷进行座谈;与人民调解、医调委、交调委沟通,就以仲裁裁决方式确认调解协议进行了磋商。 2、协调律师联动,达成双赢共识。我们与威海律协仲裁专业委员会多次召开座谈会,就第六届仲裁员名单、《仲裁规则》草案进行多次探讨,专业委员会的各位成员对《仲裁规则》的修改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我们与威海律协联合举办活动,邀请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平、北京怡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怡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振强为300多名律师仲裁员进行了二次业务培训。我们陆续走访了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德衡(威海)律师事务所、山东威扬律师事务所等律师事务所,就如何提升仲裁公信力、如何普及和宣传仲裁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我们邀请优秀律师仲裁员参与《仲裁时刻》栏目的拍摄,邀请优秀律师仲裁员为企业授课,邀请律师参与到诉裁对接调解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了仲裁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3、主动借助媒体,提升宣传效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作,凡是有关仲裁的重大活动都积极邀请新闻媒体报道宣传,扩大仲裁的社会影响。及时更新威海仲裁网、威海仲裁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加大信息的投放频率。我们继续与威海电视台共同制作播出了两期《仲裁时刻》栏目,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我们新设“威仲论坛”微信公众号专栏,针对企业关心的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邀请广大专家仲裁员撰写稿件、分析案例、提示法律风险,发表文章11篇,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们与商务局、中小企业协会、房地产协会联合,建立或加入“威海市应对疫情商务法律服务群”“威海市中小企业协会会员交流群”“市房协会员之家”等微信群,通过微信在线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收集、整理、解答企业法律问题,并邀请专业仲裁员参与,引导企业疫情期间依法有序的开展复工,降低新冠肺炎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仲裁公信力。 1、坚持仲裁与司法监督的沟通合作机制,提高仲裁办案质量。我们保持与中级法院的密切联系,在案件保全、执行、司法监督等各方面相互沟通,坚持仲裁与司法监督座谈会制度。今年我们邀请威海中院执行局的法官召开座谈会,针对仲裁送达问题、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格式、虚假诉讼的防范问题与办案秘书进行了沟通。在《仲裁规则》的修订过程中,威海中院商事庭、执行庭的法官都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2、紧抓业务能力,强化队伍素质。我们对《仲裁规则》进行了大范围修订,对办理案件的程序进行了完善和补充,新版《仲裁规则》无论是结构还是内容,都得到极大的优化。我们完成了第六届仲裁员聘任工作,根据候选人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仲裁案件的需求、仲裁员队伍结构等因素,新聘仲裁员122名,续聘仲裁员280名,新一届的仲裁员队伍的知识、年龄结构更加合理。实施了“仲裁员培养计划”,将核心仲裁员分配给各个科室进行培养和训练。我们购买了《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理解与适用》、民法典视频讲座,坚持每周五业务学习和实务讲堂,加大对专业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仲裁员的专业水平和办案能力。另外,我们坚持“用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加强仲裁机构标准化建设,先后制定或修订《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选聘办法》《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威海仲裁委员会关于审限管理的规定》,加强仲裁队伍管理,逐步建立科学、严密、完善的制度体系,以制度建设为依托,推进规范化管理,建立严格的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做到有章可循、执章必严、违章必究。 3、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树立威海仲裁形象。今年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完善了网上立案系统、打造了网上交费系统,畅通了网上立案、交费流程,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申请仲裁事宜;升级改造了网络视频仲裁庭,配备了远程开庭硬件设施,实现仲裁员、当事人远程视频参与庭审,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率。今年,我们利用远程视频的模式,启用上海专家仲裁员审理了一起1300多万元标的额的案件,并利用远程视频的模式进行了专家讨论。结合诉裁对接全面启动,我们在原来仲裁庭的基础上,又设立了数个调解室,为大量承办案件做好了准备。 三、明年工作打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还不大,受理案件的数量、标的额与先进仲裁机构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整体实力和品牌影响力还不强,市场主体特别是涉外主体选择威海仲裁委员会的不多;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纠纷化解新期盼相比,仲裁服务领域还不够广等等。随着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向纵深发展,诉讼、公证、人民调解等都在探索更加灵活、便民的改革举措,对仲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持续提升公信力和影响力,打造威海仲裁公正、高效的品牌,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明确站位,自觉服务全市大局。要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建立良好营商环境的迫切要求,着眼于人民群众对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的新期待,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结合点,深度参与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完善仲裁与诉讼、商事调解、人民调解的工作衔接机制,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利用山东国际仲裁中心及其涉外机制,为我市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工作服务。 二是主动作为,全力推进工作创新。创新是时代的主题,是各项事业不断发展的动力。要不断探索推进仲裁服务、促进仲裁发展的新方法和新路径。大力创新人才使用和培训机制,利用“互联网+仲裁”模式,发挥市域外优秀仲裁员的作用,同时,多种方式积极培养扩大本市核心仲裁员规模,为仲裁事业的发展集聚人才基础。大力创新协作机制,将仲裁放在社会治理和纠纷解决的总体框架中研究,寻求关键节点,在民商事案件的解决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创新内部管理机制,使各工作环节衔接更加科学流畅,降低纠纷解决成本,促进交易和合作。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把诉裁对接等成功实践上升为理论成果,努力创造出在全省、全国有推广价值的成功经验做法。 三是完善机制,努力提升办案质量。质量是仲裁的生命,效率是仲裁的优势,只有保证仲裁质量和效率,才能提升仲裁的竞争力。要时刻紧盯办案效率,严格审限管理,将超审限案件控制在最低限度;时刻紧盯裁决的质量,完善裁决核阅制度、专家委员会重大疑难案件咨询制度。降低仲裁裁决被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比例。要细化与司法监督的常态化沟通,加强与法院的业务交流,及时修正司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瑕疵,在程序和实体上都力求严谨和规范。 四是夯实基础,持续抓好队伍建设。要持续加强廉政建设,落实仲裁员信息披露制度和仲裁员声明制度,守住公平公正的初心,让更多的当事人放心选择仲裁。持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加大仲裁员和仲裁秘书的业务培训力度。持续加强激励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仲裁秘书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使仲裁秘书能够留得下,学得好,有奔头。修订《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报酬给付办法》,提高仲裁员的报酬水平,加大宣传力度,使其因参与仲裁而获得业界的信任和社会的认可。 五是强化宣传,不断加大推介力度。当前,社会不熟悉、不了解、不认可仍然是制约仲裁事业发展最大的瓶颈。要创新方式,主动出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仲裁社会认知度和公众选择率。既要重视传统媒体,也要发挥新媒体的作用。用好网络新媒体,及时更新官网、微信公众号,将“威仲直播”和“威仲论坛”等栏目办得更接地气,能够真正为市场主体解疑释惑。既要重视传统仲裁优势领域的宣传,也要重视开拓新的领域。既要注重面的宣传,也要注重点的宣传,把走访企业作为今后的工作重点。配合法院做好“诉源治理”,在减少法院案件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仲裁的影响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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