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生,198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 1992年开始律师执业,现任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多次被评为威海市法律服务先进工作者,立三等功一次,两次被评为威海市十佳律师,并被评为山东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山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全国优秀仲裁员。2005年、2007年、2012年、2016年连续四届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
仲裁心语:在仲裁员的岗位上,把“保证办案质量、注重综合效果”作为价值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