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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仲裁员风采展示(续九)

发布时间:2018-01-31 09:3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仲裁委员会字号:[ ]


汪全胜,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党委书记,主要研究方向为立法学、宪政理论、法学理论。安徽桐城人,安徽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哲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山东大学法学理论专业立法学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安徽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政法系副主任,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副院长,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现任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党委书记。

主要学术兼职有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理学会副会长、山东大学威海立法研究中心主任、山东大学(威海)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等。先后获得安徽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山东省第二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大学(威海)学科带头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等荣誉称号。

主要研究方向为立法学、宪政理论、法学理论。讲授立法学、法理学、人权法等课程。

近几年在《政法论坛》、《法律科学》、《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法商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80余篇;先后在人民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5部;并独立承担国家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2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项、教育部新世纪人才项目1项、司法部项目2项、国家体育总局项目1项以及其他各级各类项目10余项;获得山东省社科成果一等奖2项,获得其他各级各类科研奖励2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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